收藏本站| 在线留言 -中文版 -English

欢迎进入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官网!
我司通过ISO9001、ISO14001、BSCI、GMP(国药登记证B20190000354)、邓白氏(DUNS)、Walmart验厂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,专精特新企业。

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潮保鲜行业上市企业(专业防潮、保鲜系统解决方案制造商)

股票代码:831880股票简称:春旺新材 24小时咨询热线:400-668-6669

热门关键词:除臭干燥剂变色硅胶干燥剂柱状干燥剂货柜干燥剂干燥剂食品级

春旺首页
当前位置:首页 » 春旺资讯中心 » 春旺快讯 » 春旺环保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春旺环保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文章出处:www.chun-wang.com责任编辑:春旺查看手机网址
扫一扫!春旺环保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扫一扫!
人气:-发表时间:2018-09-13 15:54【

春旺环保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1.会议召开时间:2017年 5月 17日

2.会议召开地点:公司会议室

3.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

4.会议召集人:董事会

5.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王建萍

6.召开情况合法、合规、合章程性说明:

会议的召集、召开、议案审议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)共 17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8,014,00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.16%。
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审议董事会完成的 2016年工作报告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审议监事会完成的 2016年工作报告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三)审议通过《关于<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[2017]002332号《审计报告》,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。公司以此编写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,现均提交董事会审议,相关内容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.neeq.com.cn上披露的《2016年年度报告》(公告编号:2017-017)、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》(公告编号:2017-018)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四)审议通过《关于<2016年度权益分派预案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权益分派预案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《2016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7-019)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五)审议通过《关于<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审议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六)审议通过《关于<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审议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七)审议通过《关于修改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因公司拟进行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,公司注册资本额、股本总数将会发生变化,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。原第一章第八条: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,462.2353万元。现修订为: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,200.9058万元原第三章第十七条: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2,462.2353 万股,每股面值人民币 1.00元。现修订为: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200.9058万股,每股面值人民币1.00元。最终以经中国结算审核登记的实际权益分派结果为准修订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八)审议通过《关于<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>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

相关内容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.neeq.com.cn上披露的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(公告编号:2017-022)

2.议案表决结果:

同意股数 18,014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.00%;反对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;弃权股数 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%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
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
律师事务所名称: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

律师姓名:李娟、李熙军

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、参与会议人员资格、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定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
四、备查文件目录

(一)《深圳市春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》

(二)《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春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》

深圳市春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2017年 5月 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