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基本情况
(一) 股东大会届次
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。
(二) 召集人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。
(三)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。
(四) 会议召开方式
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
(五)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
1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5 年 5 月 16 日 10:00 分。
(六) 出席对象
1.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。
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(具体情况详见下表)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(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,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),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、参加表决,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。其中,不包含优先股股东,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。
| 股份类别 | 证券代码 | 证券简称 | 股权登记日 |
| 普通股 | 831880 | 春旺新材 | 2025 年 5 月 12 日 |
2. 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。
3.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。
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
(七) 会议地点
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第六工业区 14 号 D 栋 4 楼公司 会议室
二、会议审议事项
(一) 审议《关于<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
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,审议董事会完成的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。
(二) 审议《关于<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
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,审议董事会完成的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。
(三) 审议《关于<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>的议案》
公司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编制了公司的财务报表, 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,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、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、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, 同时,公司根据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》等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,现对《财务报表及附注》、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》 进行审议。相关内容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(www.neeq.com.cn) 披露的《2024 年年度报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04)、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》(公 告编号:2025-005)。
(四) 审议《关于<2024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>的议案》
鉴于公司稳步增长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,为回报广大股东,公司拟进行权 益分派。权益分派预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(www.neeq.com.cn )披露的《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》(公告编号: 2024-006)。
(五) 审议《关于<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>的议案》
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,审议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。
(六) 审议《关于<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>的议案》
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,审议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。
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。
三、会议登记方法
(一) 登记方式
1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;
2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;
3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 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 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书面委任书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5、由主要负责人代表其他组织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 主要负责人证明书、加盖其他组织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由非主要负责人代表 其他组织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其他 组织印章的授权委托书、加盖其他组织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6、股东可以信函、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,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。
(二) 登记时间:2025 年 5 月 16 日 9 时 0 分
(三) 登记地点: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第六工业区 14 号 D 栋公司会议室
四、其他
(一) 会议联系方式:联系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浪背第六工业区春旺工业园
联系电话:0755-89889919 传真:0755-89889903 邮箱:2355696286@qq.com 联系 人:王弘毅
(二) 会议费用:参会所有费用由参会股东自理
五、备查文件目录
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》
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》
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5 年 4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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