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基本情况
(一)股东会会议届次
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。
(二)召集人
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。
(三)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
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
(四)会议召开方式
√现场会议 □电子通讯会议
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方式
(五)会议表决方式
√现场投票 □电子通讯投票
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
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。
(六)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
1、会议召开时间:2025 年 12 月 22 日 10:00。
(七)出席对象
1.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。
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(具体情况详见下表)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(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,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),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、参加表决,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。其中,不包含优先股股东,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。
| 股份类别 | 证券代码 | 证券简称 | 股权登记日 |
| 普通股 | 831880 | 春旺新材 | 2025年12月19日 |
2. 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。
二、会议审议事项
| 议案编号 | 议案名称 | 投票股东类型 |
| 普通股股东 | ||
| 非累积投票议案 | ||
| 1 | 关于拟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 | √ |
| 2 |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| √ |
| 3 | 关于拟修订<监事会议事规则>的议案 | √ |
议案一:关于拟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议案
公司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,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,对《公司章程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 )上披露的《关于拟修订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19)。
议案二: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——章程必备条款》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公司拟修订相关制度,具体如下:
1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》;
2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》;
3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;
4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》;
5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;
6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》
7 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;
8、修订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》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)上披露的《股东会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0),《董事会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1),《承诺管理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4),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5), 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》(公告编号: 2025-028),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3),《利润分配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7),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(公告编号:2025-028)。
议案三:关于修订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的议案根据现行《公司法》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《公司法》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拟对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进行修订。
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,议案序号为(1);
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;
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。
三、会议登记方法
(一)登记方式
1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;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3、办理登记手续,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,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。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;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,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。
(二)登记时间:2025 年 12 月 22 日 9:00
(三)登记地点: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 栋 4 楼会议室
四、其他
(一)会议联系方式:0755-28121593
(二)会议费用: 自理
五、备查文件
《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》
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5 年 12 月 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