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 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2025年 5 月 13 日,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小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,增持挂牌公司420,000股,拥有权益比例从28.53%变为 29.87%。董小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 79.93%变为81.27%。
因未及时获知交易信息,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,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)上披露的《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(补发)》 (公告编号:2025-009)。
公司对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。
特此说明。
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5 年 5 月 1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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